黔江区简介
黔江区,重庆市辖区,位于重庆东南部,地处武陵山区腹地,素有“渝鄂咽喉”之称。
黔江区下辖6个街道、18个镇、6个乡。
辖区面积2402平方公里,是国家定位的武陵山片区中心城市之一和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
2022年户籍人口55.49万。
2018年11月,渝湘高速铁路重庆至黔江段开工,该项目总投资535亿元,预计2024年全线建成通车。
黔江区荣获“长安杯”“国家卫生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中国最具魅力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等国家级称号。
2017年10月,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黔江区退出贫困县。
2022年,黔江区地区生产总值281.67亿元,比上年增长3.2%。
按产业分,第一产业增加值35.80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04.3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41.54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2.7:37.0:50.3。
黔江区历史沿革
建制沿革黔江,《禹贡》为梁州之域。
商周为百濮地、巴国属地。
秦属巴郡。
共59张黔江区汉初为涪陵县地。
西汉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年),在梁州巴郡置涪陵县。
元封五年(前106年),改梁州为益州,属益州刺史部。
东汉献帝建安六年(201年),析涪陵县置涪陵、永宁、 丹兴、汉葭四县。
丹兴县治设于今城东街道南海城居委(古称楠木坪)。
三国沿用丹兴县名。
蜀汉延熙十二年(249年),涪陵人徐巨杀都尉反,后主遣大将邓芝征讨,徐巨战死。
事后,徙徐、蔺、谢、范等数千家于成都。
西晋,武帝咸宁六年(公元280年),实行州郡县三级制,涪陵郡下设涪陵、汉葭、汉夏、汉平等四县,丹兴废,其地入涪陵、汉夏二县。
西晋光熙元年(306年),今酉、秀、黔、彭等地“没于蛮僚”,历宋、齐、梁、魏、周等250余年。
南北朝时期,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年),涪陵少数民族首领田思鹤“以地内附”,归顺中原王朝,在彭水置奉州。
黔江区在重庆市的位置(红色处)隋朝,文帝开皇五年(585年),置石城县,兼置庸州。
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废庸州,石城县隶属巴东郡。
唐朝,高祖武德元年(618年),石城县改属黔州,其县治移无慈城。
后改黔州为黔中郡,辖彭水、洪杜、洋水、永宁和石城5县。
太宗贞观四年(630年),治所迁回楠木坪。
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改名黔江,属黔安郡(黔州)。
五代十国时期,黔江属黔州。
后唐长兴五年(935年),孟知祥据蜀,黔州地属之。
南宋,理宗绍定元年(1228年),黔州升为绍庆府,黔江县隶属于绍庆府。
元代,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明玉珍据川,称帝10年,黔江县为其属地。
明朝,太祖洪武五年(1372年),蓝玉征黔,省黔江入彭水县。
洪武十一年(1378年),蓝玉再次征黔,驻官兵1216名,置黔江守御千户所。
洪武十四年(1381年),复置黔江县。
黔江守御千户所隶四川都司所属的重庆卫,持续275年。
清初,黔江县属重庆府。
康熙元年(1662年),改黔江守御千户所为黔彭营,镇守黔江、彭水等县,兼辖酉阳、石耶、平茶、邑梅五土司。
雍正四年(1726年),改黔江县为黔江厅。
雍正十二年(1734年),含彭水县升为黔彭直隶厅。
雍正十三年(1735年),酉阳土司“改土归流”后,置酉阳直隶州,废黔彭直隶厅,复置黔江县,属酉阳直隶州。
宣统三年(1911年)11月13日,黔江“反正”,成立军政府。
石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