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简介
竹山县,隶属湖北省十堰市。
位于湖北省西北秦巴山区腹地。
地处鄂西北山地,北属武当山,南属大巴山。
东邻房县,北界郧阳区,西北邻陕西省白河县,西交竹溪县、陕西旬阳县,南接神农架林区、重庆市巫溪县。
县城东北距十堰市城区158公里,东南距武汉市638公里。
全县版图面积3586平方公里,山地占总面积80%以上。
辖9镇8乡279个村,有汉族、回族、壮族、蒙古族、满族等8个民族。
2021年,竹山县户籍总人口44.66万人,常住人口34.61万人。
竹山县,古称“上庸”。
西魏废帝元钦因境内茂林修竹、山清水秀而改称“竹山”。
2019年2月2日,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2020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退出贫困县序列。
2020年7月29日,入选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命名名单。
2020年11月,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2021年,竹山县地区生产总值1355723.1万元,比上年增长14.9%。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1267.8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56163.5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548291.9万元,三次产业结构比25.9:33.6:40.4。
竹山县历史沿革
竹山为古庸国故址。
春秋楚灭庸置县,秦、西汉为上庸县,属汉中郡。
东汉至南齐为上庸郡。
西魏因黄竹岭之竹色黄,改名竹山。
竹山县地图商代前,为汉水流域重要部落方国,称庸国。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分天下为36郡,庸地复置上庸县,改隶汉中郡,属梁州。
西魏废帝元年(552年),改安城为竹山。
北周时,改上庸县为孔阳县。
隋文帝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孔阳县为上庸县,改罗州为房州,领上庸、竹山、光迁、永清4县。
炀帝大业元年(605年),改房州为房陵郡,治竹山。
唐初沿隋制。
唐太宗贞观十年(636年),废迁州,置房州,治竹山,领房陵、竹山、永清、上庸4县,属山南东道。
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改房州为房陵郡。
758年(肃宗乾元元年),复房州,竹山属之。
五代时,上庸、竹山仍属房州。
宋初沿旧制。
北宋太宗雍熙三年(986年),省上庸入竹山,仍隶房州。
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置金、均、房州镇抚使,属利州路。
高宗绍兴五年(1135年),隶襄阳路。
绍兴七年(1137年),改隶京西南路。
绍兴十年(1141年),置金、房、达、开安抚使,改属利州路,房州领房县、竹山2县。
元沿宋制。
元顺帝至正二年(1342年),省房陵入房州,竹山仍隶房州,属襄阳路。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改襄阳为府,领竹山、房县、上津、郧县等县。
洪武七年(1374年),省竹山入房县,属湖广布政使司襄阳府。
洪武十三年(1380年),复置竹山县,仍属襄阳府。
宪宗成化十二年(1476年),设郧阳府,竹山属之,同时割竹山县西尹店社置竹溪县。
清沿明制。
清圣祖康熙三年(1664年),郧阳府属湖北布政使司,领郧县、郧西、竹山、竹溪、房县、保康6县。
宣宗道光元年(1821年),割竹山、竹溪、房县之南乡置白河厅(柳林白河口)。
穆宗同治三年(1864年),裁白河厅,复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