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简介
黄陂区,隶属湖北省武汉市,地处武汉市北部,湖北省东部偏北,地跨东经114°09′—114°37′,北纬30°40′—31°22′之间。
辖区面积2261平方千米,共辖19个街乡(场)、669个村(社区)。
截至2020年11月,黄陂区常住人口115.16万人。
黄陂建制始于北周大象元年(579年),历史上两为国都,六为州府,是楚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有“无陂不成镇”的深厚文化积淀。
拥有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天河北站、长江新城高铁站、武汉新港和武汉北站等交通物流枢纽。
5条国道、8条高速、武汉地铁1、2、7、18、20、21号线等经过辖区。
黄陂区有“千年古郡、木兰故里、滨江花都、孝信之城”的美誉,拥有盘龙城遗址文化、木兰文化,二程文化、首义文化四大文化名片。
黄陂是湖北省第一台乡,第二侨乡。
商代盘龙城遗址是武汉城市之根;5A级景区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和建设中的武汉长江新城。
黄陂是武汉临空副城主体区、是武汉长江新区副城主体区、是商贸物流枢纽区。
2021年,黄陂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65.5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20年增长13%。
黄陂区历史沿革
春秋,属黄国之地,楚成王灭黄归楚。
秦统一中国后,分楚为四郡,黄陂属南郡。
汉朝,属西陵。
汉朝末年,刘表为荆州刺史,以此地当江、汉之口,拒吴侵轶,使黄祖于此筑城镇遏,名黄城镇。
北周大象元年(579年),改镇为南司州,并置黄陂县。
隋朝初年,改县为镇,后复为县。
唐朝初年,属南司州,后州废,属黄州。
南宋端平三年(1236年),寄治鄂州青山矶。
元朝至元十二年(1275年),还旧治,属黄州路。
明朝,属黄州府。
清朝雍正七年(1729年),改属汉阳府。
中华民国初年,废府改道,属汉阳道。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起,先后属第二、三、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及鄂东行署。
抗日战争时期,黄陂县政府一度迁至县东的仙台寺。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4月,在县北蔡店陈家畈成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主政府。
1949年5月,县人民政府进驻县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黄陂县属孝感专员公署。
1959年,随专区并入武汉市。
1961年,恢复原区治。
1983年10月,划归武汉市管辖。
1998年9月15日,国务院同意撤销黄陂县,设立武汉市黄陂区,以原黄陂县的行政区域为黄陂区的行政区域。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1949—1958年,武昌县沙口乡划入黄陂。
黄陂滠口区金银滩、胡家栋、姑嫂树三村及谌家矶乡、接金乡分别划入东西湖区、江岸区、江汉区。
共10张黄陂区1995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城关镇更名为前川镇。
2000年,前川镇、环城镇、鲁台镇合并为前川街。
2001年,撤销环城街道、鲁台街道,并入前川街道;撤销甘棠铺街道、六指店镇,合并设立六指街道;撤销泡桐店镇,并入李家集镇;撤销土庙镇,并入祁家湾街道;撤销长堰镇,并入王家河镇;撤销研子镇,并入罗汉寺街道、木兰乡;撤销石门乡,并入长轩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