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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行政区划

蔡甸区 420114000000
蔡甸街道420114001000
奓山街道420114002000
永安街道420114003000
侏儒山街道420114004000
大集街道420114005000
张湾街道420114006000
索河街道420114007000
玉贤街道420114008000
沌口街道420114070000
军山街道420114071000
沌阳街道420114072000
消泗乡420114200000
桐湖420114400000
侏儒山街道洪北片区420114401000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420114404000
侏儒山街道成功片区420114406000
蔡甸经济开发区420114407000

蔡甸区简介

蔡甸区,隶属于湖北省武汉市,位于武汉市西郊,地处汉江与长江汇流的三角地带,江汉平原东部,北傍汉江,与东西湖区唇齿相依;南临通顺河,与汉南区山水相连;东濒长江,与江夏区隔水相望;西与汉川市交错接壤;东北邻汉阳区;西南邻仙桃市。
介于东经113°41′—114°13′、北纬30°15′—30°41′之间,总面积约1100平方千米。
截至2022年末,蔡甸区常住人口62.29万人。
蔡甸区是楚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全国最大的区县级莲藕生产基地,被誉为中国“莲藕之乡”。
北有汉水逶迤西来,南有长江浩瀚东去,东荆河自西向东横切全境,构成三面环水之势,全区地貌是以垄岗为主体的丘陵性湖沼平原。
旅游资源丰富,武汉最大的生态“绿肺”沉湖湿地坐落其间。
“蓬莱仙境”九真山、“佛山仙境”嵩阳山被列为国家级森林公园。
2022年,蔡甸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1.8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7.4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95.4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98.95亿元。
一、二、三产业比重12.7:43.3:44.0。

蔡甸区历史沿革

蔡甸区前身为汉阳县。
商末周初,先隶南国,后属郧国。
春秋战国时期,隶属楚国。
秦统一中原时,属南郡。
九真山景区西汉时,北部属安陆县,南部滨长江一带属沙羡县,同属江夏郡。
东汉建武元年(25年),置沌阳县。
建安初年,复为安陆县。
三国时,魏、吴分据江夏郡,置石阳县(又名石梵)、沙羡县。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改石阳为曲阳;惠帝永兴二年(305年),改曲阳为曲陵,复置沌阳县。
南北朝时属郢州江夏郡、司州汉阳郡,置沌阳、滠阳县(后废)。
隋属沔阳郡,置沌阳、汉津县。
大业二年(606年),因汉津县位于汉水北岸,依“山北为阴,水北为阳”的旧例,改名为汉阳县。
唐先后隶沔州汉阳郡、鄂州江夏郡。
五代十国时,先后属吴和南唐,仍隶鄂州,为汉阳军(领汉阳、汉川)治所。
宋初,属荆湖北路汉阳军。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27年),改汉阳军为汉阳府,隶属湖广行中书省。
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汉阳府,县属湖广布政使司武昌府;洪武十三年(1380年),恢复汉阳府。
清康熙三年(1664年),湖北、湖南两省分治,汉阳府隶属湖北布政使司,仍辖汉阳、汉川两县。
雍正七年(1729年),湖北布政使司将德安府孝感县和黄州府黄陂县划为汉阳府的辖地。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又将安陆府沔阳州列入汉阳府管辖,从此汉阳县成为附郭首县。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奏准汉阳、汉口分治(阳夏分治),汉口镇及周围数乡从汉阳县分出,另立夏口厅,同属汉阳府。
蔡甸区民国元年(1912年),改夏口厅为夏口县,废汉阳府,汉阳县属湖北省江汉道。
民国十年(1926年)秋,北伐军攻克武汉,汉阳县城区并入新设的汉口市。
次年1月,国民政府迁至武汉,置京兆区,辖夏口、武昌、汉阳城区,同年8月废京兆区。
民国十九年(1930年),改设汉口特别市,汉阳城区划归该市,所属乡、区仍隶属汉阳县。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蒲圻专员公署。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以后,改属第一和第三督察区。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国民政府恢复汉阳县政权,仍属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