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行政区划 |
|||
|---|---|---|---|
| 新乡县 | 410721000000 | ||
| 翟坡镇 | 410721101000 | ||
| 小冀镇 | 410721102000 | ||
| 七里营镇 | 410721103000 | ||
| 朗公庙镇 | 410721104000 | ||
| 古固寨镇 | 410721105000 | ||
| 大召营镇 | 410721107000 | ||
| 合河乡 | 410721200000 | ||
| 新乡经济开发区 | 410721560000 | ||
新乡县简介
新乡县,隶属于河南省新乡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太行山南麓,卫河上游。
东与延津相连,西毗获嘉,南接原阳,北部与新乡市区的东、南、西三面相接。
行政区域面积264平方千米。
截至2023年7月,新乡县总人口35万人。
商代属畿内。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5日,新乡县全境解放,划出县城扩建为新乡市。
1961年8月24日,恢复新乡县。
1983年9月1日,由新乡地区改属新乡市辖。
2012年,国务院批复,新乡县驻地由新乡市红旗区迁至小冀镇。
截至2022年10月,新乡县辖7个镇、1个乡,另辖1个乡级单位。
县人民政府驻小冀镇。
2021年9月8日,新乡县入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
2022年,新乡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54亿元,较上年增长6.3%,总量居15县(市、区)第4位;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29元,居8县(市)第1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1亿元,税占比达到76.4%,居8县(市)第1位。
新乡县历史沿革
新乡一带是古代开化较早的地区之一。
旧石器时代已有人类繁衍生息。
新石器时代已形成部落。
共12张新乡县商,属畿内。
秦,属山川郡汲邑。
汉武帝元鼎六年(111年),析汲县之新中乡置获嘉县。
东汉、三国、魏、晋因之。
隋开皇四年(584年),废修武郡,获嘉县迁至修武郡址。
隋开皇六年(586年),析获嘉、汲县地于新乐城置县,取名新乡。
宋熙宁六年(1073年),县废,属汲县。
宋元右五年(1090年),恢复新乡县,属卫州。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5日,新乡县全境解放,划出县城扩建为新乡市。
1959年4月23日,撤销新乡县建制,并入新乡市。
1961年8月24日,恢复新乡县。
1983年9月1日,由新乡地区改属新乡市辖。
2012年,国务院批复,新乡县驻地由新乡市红旗区迁至小冀镇。
行政区划:
1949年,县人民民主政府设8区2镇,辖268个村。
1950年,全县改为6个区。
1953年,县人民政府由小冀迁入新乡市,设6区1镇,辖68个乡,198个行政村。
1955年,撤销区制,全县设9个中心乡1个镇。
1956年,下设10个乡。
1958年全县10个乡改为10个人民公社。
1959年,撤销新乡县,将大块、合河、大召营、七里营、朗公庙、古固寨、洪门等7个人民公社并入新乡市。
1961年,恢复新乡县,设8个公社和小冀镇(1965年并入小冀公社)。
1975年建立翟坡、关堤人民公社。
1983年,恢复乡人民政府,改10个人民公社(大块、合河、大召营、翟坡、小冀、七里营、朗公庙、古固寨、关堤、洪门)为乡人民政府。
1985年,将小冀乡改为小冀镇。
1993年,按照新乡市政府新政文〔1993〕116号文件要求,将洪门乡的东台头、西台头、南马庄、东杨村、西杨村等5个行政村划归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